中古車二手車交易過戶流程SOP注意事項 | [
2017/5/1 上午 10:55:00 ] |
|
中古車二手車交易過戶流程SOP注意事項
一、 中古車簽訂契約注意事項
準備過戶資料:交易車輛、行車執照、印章、雙方證件、契約書、定金。
在簽訂中古車契約時,如有疑問或者記載不詳之處,請務必提出並仔細詢問,以保障自身的利益。
中古車買賣契約要如何簽訂:
買賣中古車一定要注意。在[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] http://www.cpc.gov.tw/ 以及[中華民國汽車保護協會] http://www.car.org.tw/ 的兩個網站上,都可以下載《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》.
因此,有意購買中古車的消費者,不妨可先自行下載中古車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,以便與車商訂約時使用。
假如車商不願意使用《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》的話,消費者也必須先詳細瞭解《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》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事項,且審閱期間為三天72小時,請仔細審核契約內容,以防一時之不查簽下對自己不利的中古車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契約。
買方需核實車輛的基本資料,在契約中務必要將車輛的車牌號碼、年份、廠牌、引擎或車身號碼等詳細註記,以防交車時所拿到的車和先前所要購買的車不同。
不論您買新車或中古車,除了中古車買賣契約上清楚標示所繳交的訂金數目外,建議買家最好留下一部份的尾款在交車時再交付,因為有些車商的目的就是先把消費者口袋裡的錢先弄到手再說,所以為了防止車商認錢不認人,收到錢後什麼服務和保障全沒了. 因此,保留尾款等交車時再付清,是非常重要的一點.
二、中古車強制險過戶
中古車雙方至原投保險公司辦理。
準備資料:原車保險證、雙方證件、印章、原車行照正本、保險收據
注意事項:保險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,在30日內者須先辦理續保。
三、中古車車輛過戶
買賣雙方應至監理機關辦理。在服務中心領取號碼單後等侯綜合單一窗口叫號。
準備資料:
(1) 買賣雙方的身分證正本
(2) 以新車主名義投保的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證
(3) 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(機車免附)
(4) 行車執照
(5) 買賣雙方的印章及新車主的電話號碼
中古車車輛過戶規費:汽車行照費新台幣200元;機車行照費新台幣150元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