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物用塑膠袋 明年擴大管制 | [
2017/8/25 下午 01:46:56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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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拍板,限塑政策將進入第二階段,麵包店、飲料店等明年不能再免費提供塑膠袋。 記者高彬原/攝影分享 行政院昨(20)日同意環保署提出的「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」四措施,包括明年起管制對象新增3C零售、飲料店等七大類,管制家數擴大到10萬家,六都就占七成,明年也將同步擴大稽查,違規者將開罰。行政院長林全昨天在行政院會聽取「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」報告後,同意備查並裁示,新措施對外公告後,仍應加強宣導,以降低推動阻力。 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,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措施主要有四大項,包括擴大管制對象、推動專用垃圾袋與購物用塑膠袋「兩袋合一」、納管全部塑膠材質,及取消購物袋厚度須達0.06mm限制。 在擴大管制對象部分,將由現行七大類,擴大至14大類,新增藥粧/美粧/藥局、醫療器材行、3C零售、書店/文具店、洗衣店、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七類,不得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。擴大施行後,預估每年可再減少15億個購物用塑膠袋的使用。 根據環保署資料,目前管制對象也是七大類,包括公部門、私立學校、百貨公司與購物中心、量販店、超級市場、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,管制對象擴大後,管制家數也將從現行2萬家,增加到10萬家,新增管制對象多集中在六都,占了七成。 環保署規劃,新增管制對象部分,從下個月起進行全面宣導,明年1月正式實施後,在第1季將展開擴大稽查行動。張子敬表示,第一次查獲違規,會先予警告,第二次再被查獲違規就會開罰單,將處1,200元到6,000元罰款。 除此,隨袋徵收的地區環保局可規定,轄內量販店、超級市場、連鎖便利商店等三類對象,只能提供專用垃圾袋及購物用塑膠袋合一的「兩用袋」。 分享 原文網址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66/259590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