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換貨說明事項
接受換貨的原則
送達之商品與訂購商品不符。
收到商品七天以內。
商品已拆封但沒有任何已使用的痕跡。
收到商品有瑕疵時,請於三天內告知,始可接受換貨,否則恕無法接受退換貨。
不接受退換貨的原則
超過商品七天鑑賞期。
標示為特價出清瑕疵品或特價品。
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而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、致使無法再銷售者。
退換貨處理程序
請在收到商品七天內,退貨時請先利用電子郵件。
商品包裝必須完整,寄回給本公司,請注意單據並以寄達時商品包裝完整原樣退回,若紙箱已遺失,請於商品外盒上再包裝,勿直接讓商品原廠外盒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,原廠外盒損毀或是商品缺件,將無法受理退貨(到貨七天期限內申請,逾期未辦理將無法銷退)。
退貨時請將欲退回之商品及發票並自行負擔運費寄至本公司客服部,並於包裝中附上您的姓名、電話、訂單編號、退回原因、收貨日期,使用郵局掛號包裹方式寄回。
本公司有保留接受訂購單與否的權利。